在职法硕复试通知
2011-01-0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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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深圳大学法学院2011年法律硕士春季班招生复试工作正式开始,统考成绩160分以上者(包括160分)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现将有关资格审查、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需上交

1、《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一律用A4纸(查验原件);

3、成绩单原件;

4、签署《诚信声明》;

5、资格审查、复试费300元。

二、资格审查: 201118日上午 900分,各位考生到深圳大学文科楼23231室(法律图书馆)缴纳资格审查、复试费,接受资格审查,并填写《诚信声明》。

三、复试: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项。请您接到复试通知后,按照下列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专业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具备正式录取资格。

1、政治笔试(开卷): 201118上午1000分—1130分,深圳大学文科楼H6-301教室。政治笔试资料在复试资格审查时现场免费领取。

2、专业面试: 201118下午1400分—1630分,深圳大学文科楼1300室、深圳大学文科楼23232室。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