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法律硕士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9-12-11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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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大学专业硕士优秀学生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级《深圳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评奖细则》,现就2009年度优秀研究生申请及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时间:

1. 1210日—1212 成立班级评委会。

2. 1213日—1220 班内初选、个人申报,班内集中审核,上报学院。

3. 1221日——1225 学院审核资格,评定名单并公示。

4. 公示期后上报研究生部,发放证书和奖金。

深圳大学法学院

2009-12-11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