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专业硕士优秀学生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级《深圳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评奖细则》,现就2009年度优秀研究生申请及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时间:
1. 12月10日—12月12日 成立班级评委会。
2. 12月13日—12月20日 班内初选、个人申报,班内集中审核,上报学院。
3. 12月21日——12月25日 学院审核资格,评定名单并公示。
4. 公示期后上报研究生部,发放证书和奖金。
深圳大学法学院
200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