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法律实务讲座课》上课及考核的通知
2009-10-22信息来源:
编辑:审核:

09级法硕(法学)同学:

《高级法律实务讲座课》自20091025日正式开始上

课,本课程是选修课,3学分。课程内容对专业硕士培养非常重要,学院要求法律硕士(法学)同学全部按时上课。课程考核方式:考查。其中平时考勤、听课笔记占50分,期末论文占50分。由学院考勤、检查听课笔记、批阅论文,最后评定成绩。本课程外聘专家讲课,没有补考,不及格者只能重修。

平时考勤采用不定期抽查形式,三次抽查均未到课者平时成绩以零分计。

上课地点:科技楼2号报告厅。

上课时间:上午930分——1200分。

下午1400分——1700分。

法学院

OO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