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提交研究生学籍表的通知
2009-09-22信息来源:
编辑:审核:

研究生部·2009-9-8 16:02: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通知各单位研究生上网填写、打印学籍表:
1、网址:http://gra.szu.edu.cn/2008,输入学生个人学号、密码后分别填写“修改学籍信息”和“修改联系信息”内各项信息;
2、提交后进入学生个人“信息浏览”,点击红色“打印学籍卡”框,打印两份后在空白处签名交学院负责老师;同时交1寸免冠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学生证;
3、请各院负责研究生学籍工作的老师审核各项信息是否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档案、户口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请各单位负责老师将核实无误的学籍表及学生报到注册、请假情况汇总后尽快交研究生部432室,研究生部根据所交学籍人数发学生证。
注:学籍卡上“毕业信息”一栏为研究生毕业时获得证书信息,现暂不用填写。
研究生部

二○○九年九月八日

注:请各位同学交到班级负责人处由班级负责人统一交给仲老师,耽误时间将延缓办理学生证件。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