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2019年特聘教授招聘公告
深圳大学法学院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三十六年来,我院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近七千余名法律等专业人才。作为深圳特区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和各类研究生近1800余人。为实现高水平、有特色、现代化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我院拟引进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此次招聘项目为“特聘教授”,我们诚挚地期待您的关注、支持和加盟!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三)首次聘任上岗年龄,原则上55周岁以下;
(四)全职特聘教授聘期五年,聘期内应确保全职在校工作;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之“特聘教授”对象主要包括以下类别专家:“**学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担任人文社科一级学科的学会、研究会副会长以上职务者;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获得者;近五年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本领域权威、顶级期刊或SSCI二区、A&HCI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且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或省部级以上重点或重大项目至少1项者;符合应聘当年“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地方级以上资格条件,或其他学术地位、水平与此相当的人选。
三、薪资待遇
1.全职特聘教授薪酬福利(含住宿及交通补贴)为税前年薪人民币42-100万。
2.学校可为全职特聘教授提供初期高端人才科研启动经费。
3.学校将协助符合条件的全职特聘教授向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科研启动专项经费、深圳市海外高层次或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奖励补贴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4.符合条件的全职特聘教授可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学术研修津贴等方面,获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相应的各类待遇和保障。
四、联系方式
针对本次招聘的任何具体事项和问题,我们非常期待您的邮件与电话咨询,也诚挚邀请您到我院参观和面谈。有意应聘者可直接与我院联系,我们将竭力为您提供相应资讯和服务。
刘老师:liudy@szu.edu.cn
0755-26536227
宋老师:sxg@szu.edu.cn
18129912139
深圳大学法学院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