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7日晚,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教育部“**学者”特聘教授、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教授应邀在图书馆北馆二楼会议室为深大师生做了题为“改革开放与中国经济法的四十年”的学术讲座,这也是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主办的“创新发展法治讲坛”系列讲座的第九讲。
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叶卫平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王先林教授担任与谈人。深圳大学法学院李卫英书记、侯玲玲副院长、盛建民特聘教授、周卫副教授、马晶副教授、段礼乐博士、程子薇博士及众多师生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李卫英书记致欢迎辞,介绍法学院近年来的长足发展,并对中国经济法学界的三位重量级嘉宾的到来表示感谢。
张守文教授从深圳市的改革开放实践出发,指出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是处理好一系列重要“关系”,经济法产生、发展,应将其置于整体的制度变迁和经济社会转型中研究。我国的经济改革是从“分配—产权型”向“产权—分配性”的制度变革,经济法制度的成长是经济法制度变迁的具体体现,既与改革开放及其引发的整体制度变迁密切相关,也得益于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发展。
点评环节,李友根教授对制度变迁中存在的问题、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制度变迁的正当性基础等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研讨。王先林教授从报告人的研究视角、研究思路、实践意义等角度,对报告作了全面评价和回应。同时,在点评环节,侯玲玲副院长、南京大学法学院宋亚辉副教授、盛建民教授先后对报告人和与谈人的观点作出了回应和点评。同学们也积极提出问题,张教授与师生们做进一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