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在明律楼会议室召开期末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中心各功能组织前期工作,研究部署新学期重点任务,并就社区矫正志愿法律服务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中心主任林济霖,副主任林佳霓、刘阳、黄海燕、王钜强、李炽杰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由调解协会指导老师李炽杰主持。会上,“法治先锋”普法宣传工作室、调解协会、法律咨询协会、法律援助部和法律诊所分别汇报前期工作,并围绕新学期项目建设、队伍培养、服务拓展和内部协同等提出工作计划。
各功能组织结合自身定位,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法治先锋”普法宣传工作室将进一步推动普法宣传项目常态化、品牌化;调解协会将加强调解能力培训,积极探索校园纠纷化解和调解品牌活动;法律咨询协会将完善公益法律服务流程,加强志愿者专业培训;法律援助部将强化与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推动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参与法律援助辅助工作;法律诊所将进一步整合专家资源,推进实践教学和疑难法律问题研讨。
会议还专题研究了《深圳大学违规学生矫治教育试点工作方案(草案)》。法律咨询协会介绍了有关工作背景和初步设想。与会人员围绕服务内容、合作机制、人员培训、专业指导、隐私保护和风险防范等问题展开讨论。
会议认为,违规学生矫治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学生志愿者参与相关服务,应当在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组织指导下进行,准确把握志愿服务与专业工作的边界。中心可立足自身专业优势,从法治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信息指引和教育活动协助等方面开展辅助性服务,并通过制定专项方案、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审核机制和坚持试点先行,推动相关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林济霖在总结发言中充分肯定各功能组织前期工作。他指出,志愿法律服务中心是法学专业实践育人和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各功能组织既要发挥专业特色,也要强化中心整体意识,推动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和法律诊所等业务相互衔接、协同发展。
林济霖强调,下一阶段,中心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活动报备、专业审核和材料归档等制度;加强志愿者招募、培训和日常管理,提升队伍专业能力、责任意识与服务水平;坚持需求导向与实效导向,合理确定项目规模,持续打造具有稳定性和影响力的志愿法律服务品牌。普法方面,需要加强院外、校外普法与院内普法相结合的原则;为“无诈学院”和“无诈学校”做贡献;积极参与法治课题研究和普法知识竞赛;参与大湾区(高校)青年法律论坛等活动,发挥更大作用。调解协会,需要通过搭建和完善与市委社会工作部、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调解协会、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大湾区商事调解协会、南山区司法局、南山区团委、南山法院等机构共建的互动平台,加强志愿者调解技能训练和比赛,进一步增强成功化解学生矛盾、社会矛盾的实操能力,为“和谐校园”及“和谐南山”作贡献。法律援助部,需要加强与司法局、知识产权机构中心、消费者协会、学校就业中心等部门加强沟通互动,发挥专业能力,因地制宜参与维权实务,并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以及法律求助个体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法律咨询部,需要加强与桃源、南头、西丽、桂园等附近社区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建,见缝插针开展社区街道法律咨询活动;在丽湖校区和粤海校区举办校内法律咨询活动;积极探索校内违规学生“校园矫正”措施,助力校院人才培养新格局。法律诊所,需要加强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福田区司法局、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福田区河套国际法律查明中心、前海商事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前海司法鉴定中心、兄弟院校以及本院母校的合作共建,进一步增强法律实务专家储备力量,努力构建中枢智囊团(顾问级)、志愿专家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校友)等三层面力量架构;协助办好2026年“律博会”;探索并协助解决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在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对于跨部门协作、重大活动和专业性较强的服务事项,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明确工作边界,防范法律和管理风险。
本次会议总结了中心前期工作,明确了新学期重点任务和实施方向。下一步,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将依托法学学科和专业人才优势,坚持公益性、专业性和规范性有机统一,完善协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升志愿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学实践育人与社会服务深度融合。
撰稿:吴湧兵
初审:李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