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深圳大学法学院2010年法律硕士春季班招生复试工作正式开始,统考成绩150分以上者(包括150分)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现将有关资格审查、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所有考生需上交
1、《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一律用A4纸(查验原件);
3、成绩单原件;
4、签署《诚信声明》;
5、资格审查、复试费300元。
二、资格审查: 2010年1月16日上午9:00分,各位考生到深圳大学文科楼2323-1室(法律图书馆)缴纳资格审查、复试费,接受资格审查,并填写《诚信声明》。
三、复试: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项。请您接到复试通知后,按照下列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专业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具备正式录取资格。
1、政治笔试(开卷):2010年1月16日上午10:00分—11:30分,深圳大学文科楼H1-201教室。政治笔试参考资料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决定》,2009年9月18日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考生自行在网上下载,也可以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免费领取。
2、专业面试:2010年1月16日下午14:00分—16:30分,深圳大学文科楼1300室、深圳大学文科楼2323-1室(法律图书馆)。
深圳大学法学院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