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2009年10月——2010年1月的专业实习即将开始,实习所要填写的表格在附件中。
注:1、实习情况登记表上交纸质版,需要实习单位签名盖章。
2、专业实习报告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自主实习的同学需要每人提交一份实习单位反馈意见表,统一实习的同学每一个实习单位提交一份实习单位反馈意见表。
4、12月1日—4日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中期报告(电子版,发送到老师电子信箱)
附件中的实习表格由学生在实习结束时交给带队老师。
附件:实习表格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