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第二期)志愿者培训——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2024-06-1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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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深圳大学调解协会(简称深大调协),属于深圳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三大板块之一,在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大学学生部、校团委、丽湖校区管理办等部门支持下,由法学院牵头组建。结合一站式社区矛盾纠纷协调体系,进行创新式融合,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引入到校园内的调和模式,建设一站式校园内矛盾纠纷调解,致力实现“小事不出楼,大事不出校,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2024年6月6日,在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公室指导下,深圳大学法学院(志愿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协会)联合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深圳市福田区国深调解发展促进中心、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福田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西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于明律楼102会议厅举办主题为“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调解主题培训活动,调解志愿者及40名法学生参会。

 

本次活动由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负责同学苏建安主持,深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曾旺瑜、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林济霖、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小华、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三级调研员李坚以及深圳市二级调解员吴俊琼作为嘉宾出席

 

活动开始前,林济霖致辞,感谢市司法局和各位领导、专家一直以来对我院学生活动,尤其是法律志愿服务活动的大力支持,介绍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及其在社区与校园中的表现形式,并指出了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校园中亦有深远影响,推动深圳大学法学院为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探索。

吴小华结合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学员们带来了主题为“法治人情教育”的主题分享,以个人调解经历,从家庭因素、法律因素、环境因素等方面代入角色,深入探讨了法治与人情在调解工作中的平衡与运用,同时为调解员如何介入校园矛盾提出了宝贵意见。

李坚和吴俊琼从基层工作出发,分享了调解工作经验,他们通过具体案例,向学员们传授了调解技巧和方法,呼应了吴律师提到的情感认同在调解中产生的重要作用,并强调了调解的关键不在于彻底解决矛盾,而是使矛盾处于可控范围内,达到双方认可的平衡,使学员们受益匪浅,提供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入校园的实践经验。

曾旺瑜在活动末尾表达了深圳市司法局对于公民法律素质提升以及调解工作的开展期望,并对人民调解的工作以及校园调解的思路予以肯定与支持。他指出,调解工作并非一朝一夕可完成,而是需要通过人力、物力的投入,作为诉讼之外的防线,调解的意义比我们想象的更加深远,是对于法律资源的节约,对于法理人情的贯彻。

                                 学员提问互动

培训内容完成后,与会专家积极回答同学们的提问,特别强调调解需要尝试多种方式,要从情感上先让被调解人认可,才好开展后续工作;调解过程一定要考虑到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希望与法学院通力合作,建立起沟通桥梁。

此次培训活动圆满成功,提高了深圳大学调解协会成员的专业素养,为校园实践带来公共部门、社会的多方合力赋能。新时代枫桥经验从社区进入校园,为调解的新可能开拓思路,为安全多元解纷新模式的探索奠定坚实基础。  

未来,深圳大学法律调解协会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思考如何突破职能限制在规则范围内实现创新性发展,推进校园调解工作开展,推动法治校园建设,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