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法学》征稿启事
学海无涯,术业有专。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时隔五年,《荔园法学》“重启”待发,你准备好了吗?
《荔园法学》是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团委指导学生自主创办的法学学术刊物,坚持学术规范与内容的独创性、学术性,强调问题意识,选题用稿以质量为先。时隔五年,《荔园法学》正式复办,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推出第一期,现编辑部就稿件征集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师生来稿:
一. 刊物简介
《荔园法学》始创于2008年,是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学生自主组织和编辑,以研究法学相关理论问题为主题的法学学术刊物,秉承深大“学术自由、兼收并蓄”之学术传统,融批判精神于学术争鸣之中。自2008年创刊以来,共发行三期(2008年第一期、2009年第二期和2014年第三期)。为传承学院法律文化传统,弘扬学术风气,《荔园法学》将于今年复刊。本刊编委会将继续本着不拘一格的用稿精神,惟学术是尚,以规范为先,努力开拓一片交流学术、砥砺思想的开放园地。
二. 征稿要求
1. 《荔园法学》欢迎各界来稿。本刊重视学术规范,对来稿以规范与质量为先,不问作者身份和过往学术经历,但求内容为独立思考与创作之结晶,欢迎选题独到、观点新颖、论证充分的研究成果。对于引证不规范、存在学术不端的来稿一律不予录用。本刊将视情况对来稿采取查重等检验方式。
2. 本刊实行“初审—双向匿名复审—终审”的审稿制度。编辑部收到稿件后,会通过邮箱予以回复,并进入初审流程。初审的结果和意见会通过邮箱告知投稿人。编辑部对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符合学术规范、达到初审通过要求的文章,会隐去所有作者信息,邀请相关领域的学者、指导老师进行匿名复审。匿名审稿人提出审稿意见或修改建议后,由责任编辑反馈给作者,但不会透露审稿人的身份信息。作者可对审稿意见进行回应或对稿件作相应修改,通过责任编辑提交再审。经过双向匿名复审的稿件,将由编辑部邀请专家顾问和指导老师召开终审审稿会进行评议,决定最终是否录用。
3. 来稿原则上应未在公开发行的期刊或出版物上发表过,作者应保证其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且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如作品已发表,需详细注明所发表的刊物、期数、发表时间等情况。(注:根据相关规定,本期《荔园法学》不属于“对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作者在本刊发表作品不属于“公开发表”,不影响向公开发行的刊物再投稿)
4. 编辑部有权在尊重作者观点的前提下对来稿进行文字上的修改、删节。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来稿录用后,编辑部将向作者赠送纸质刊物以及由学院出具的 “录用证明”。为扩大本刊影响和促进学术交流,本刊发表的内容将选登在“荔园法学”公众号上。如作者不愿作品在公众号上公开,可在来稿时声明保留。
5. 凡向本刊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上述声明,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在投稿时注明或通过投稿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荔园法学”与编辑部取得联系。
三. 本期开设栏目简介
【专题研讨】
本期专题拟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欢迎各位老师及同学就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相关的问题,从各自感兴趣的学科视角发表独到见解。
【论文】
本栏目以各领域的学术论文为主,凡选题新颖、论证严谨、语言规范、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法学理论、实践学科的研究成果均欢迎来稿,学科、领域不限。
【案例】
本栏目以案例评析为主,来稿应以案例为导引,强调问题意识,分析案例背后的法律解释、法学理论或实践问题,并对案例加以观点评析,力求学理精要、逻辑严谨、实证有据、语言通达,体现新观点、新思路。
【读书】
本栏目以书评、读书报告和读后感等为主,书刊范围包括国内外出版的各种图书。书评、读书报告等内容应当与法学相关,对书中观点有所评析或拓展,体现出作者自己的见解。
四. 格式规范要求
1. 来稿请以word文档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投稿邮箱:liyuanfaxue@163.com,附件文件名为:姓名+稿件标题+学号(注明本科生或研究生)。作者信息请在邮件内容和文档内同时注明。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学号(如有)、年级、专业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制作录用证明等事项。
2. 来稿须包括中文篇名、200字左右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如已发表、曾获奖、为“挑战杯”等竞赛项目成果,或受基金项目资助,请附上详细说明。
3. 字数原则上不多于15000字,优秀稿件可放宽篇幅限制。
4. 来稿的格式要符合引注规范,注释请一律采用word脚注功能,具体格式可参照《法学研究》格式,但无需自行排版。
5. 作品编审中的通知、意见反馈、采用或退稿等事项将通过来稿邮箱与作者沟通,请保持邮箱通信畅通。
五. 第一刊征稿截止日期:2019年6月20日
所有来稿均会收到是否录用的回复。
六. 联系方式
如对以上启事有疑问或对本刊工作有任何建议,可在《荔园法学》公众号(微信号:liyuanfaxue)留言或通过电子邮件(liyuanfaxue@163.com)联系编辑部,我部将尽快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