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瑞虹
简介:

邱瑞虹,吉林省长春市人,深圳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1991年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2000年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专业,2004年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专业。曾担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04年7月毕业分配至深圳大学法学院任教。 在《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法学杂志发表《论行政许可设定权》、《比较法视野下的行政判决不得加重处罚原则》等学术论文数篇,并有文章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参与《行政行为法典型案例》等教材的编写工作。参与《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行政审判案例卷2000—2002年各年度编审工作。

教育背景
1991年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2000年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专业,2004年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专业。
研究领域
教授课程
近五年开设课程:
2015-2016第一学期 外国宪法研究;
2016-2017第一学期 宪法;
2014-2015第二学期 宪法学;
2015-2016第二学期 宪法学;
2015-2016第一学期 法学研究方法;
2015-2016第一学期 宪法专题;
2018-2019第二学期 法学论文写作;
2018-2019第二学期 经典阅读;
2018-2019第二学期 宪法专题;
2018-2019第二学期 宪法学;
2019-2020第一学期 宪法专题;
2019-2020第二学期 法学论文写作;
2019-2020第二学期 经典阅读;
2019-2020第二学期 宪法学;
每学年第二学期均开设课程《比较宪法》。
荣誉奖励
科研论文
[1]邱瑞虹.论行政许可的功能[J].法制与社会,2013(07):90-91.
[2]邱瑞虹.规章行政许可设定权废除之管见[J].长春大学学报,2012,22(11):1383-1385.
科研项目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