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旭光
简介:

山东滕州人,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特聘研究员,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法律方法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律逻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理学会理事,深圳市法学会理事,研究方向为法理学与法学方法论,出版专著《理由、推理与合理性:图尔敏的论证理论》,译著《当代德语法哲学》《作为合理性的理性:论法律证成》,并在《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和译文四十余篇。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博士
(论文:《规范适用的可废止性》,指导老师:舒国滢)

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VU University Amsterdam)联合培养博士
(研究领域:网络与法律、人工智能与法律,指导老师:Arno R. Lodder)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硕士
(论文:《理由、推理与合理性:图尔敏的论证理论》,指导老师:舒国滢)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学士
(论文:《裁判规范的概念及用语探讨》,指导老师:焦宝乾)

研究领域
法理学与法学方法论,具体包括法律论证理论、法律解释理论、法律可废止性理论、证据法哲学以及司法人工智能等。
教授课程
本科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学导论、法学概论、法理学、法学方法论
科研短课:司法证成的模式、裁判说理、法律论证、法与正义
研究生课程:法社会学导论、法理学专题、法哲学导论、法理学、法学方法论
聚徒项目:司法裁判的法律方法

荣誉奖励
1. 2018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2. 2018-2019 年度考核优秀
3. 2016-2017学年度“优秀新生导师”
4. 2018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5. 2019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
6. 2021年度“腾讯益友奖”优秀班主任
7. 2018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指导教师)

科研论文

专著

宋旭光:《理由、推理与合理性:图尔敏的论证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译著

1. [美]赫格特:《当代德语法哲学》,宋旭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2. [芬兰]阿尔尼奥:《作为合理性的理性:论法律证成》,宋旭光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

参编教材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系列研究生教材:《法理学案例研究指导》(雷磊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撰写第五、六、七章)。
2. 法学核心课程系列辅助教材:《法理学:核心知识点精解》(雷磊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撰写第五、六、七、八章)。

论文

1. 宋旭光:“论科技发展对法教义学的影响”,舒国滢主编:《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即将出版。
2. 李佳佳、宋旭光:“深圳个人破产制度的具体适用及分析思考”,《深圳蓝皮书: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2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
3. 宋旭光:“论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分:从逻辑结构出发”,《浙江社会科学》2022年第2期,第51-58页。CSSCI 来源期刊。
4. 宋旭光:“如何认识司法审判语境中的事实与证据?——再与陈波教授商榷”,《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4期,第70-75页。CSSCI 来源期刊。(《社会科学文摘》2021年第8期全文转载)。
5. Guoying Shu and Xuguang Song, Facts, Evidence and Proof: The Core Concepts of Law and History, in Baosheng Zhang, Thomas Yunlong Man, Jing Lin (eds.), A Dialogue Between Law and History, Singapore: Springer, 2021, pp. 69-80.
6. 宋旭光:“论司法裁判的人工智能化及其限度”,《比较法研究》2020年第5期,第80-92页。CSSCI 来源期刊。
7. 舒国滢、宋旭光:法学与历史学中的事实、证据与证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0年第6期,第73-85页。CSSCI 来源期刊。
8. 宋旭光:“拉德布鲁赫论法律解释——以《法哲学你》为基础的考察”,焦洪昌主编:《国家与法治理论》第2卷(2019),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237-249页。
9. SHU Guoying and SONG Xuguang, Truth and Facts in the Judicial Process: A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 in Baosheng Zhang, Shijun Tong, Jing Cao and Chuanming Fan (ed.), Facts and Evidence: a dialogue between Philosophy and Law,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Press, 2021, pp.35-46.
10. 宋旭光:“论法学中的可废止性”,《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2期,第120-135页。CSSCI 来源期刊。
11. 宋旭光:“格赖斯准则何以适用于法律解释”,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8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132-146页。CSSCI 来源集刊。
12. 宋旭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圳特区报》2019年26日第B05版。
13. 宋旭光:“道德论证的方法论问题:图尔敏与黑尔之争”,舒国滢主编:《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第二卷),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193-208页。
14. 宋旭光:“法学的问题立场与修辞学转向”,舒国滢主编:《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第一卷),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202-218页。
15. 舒国滢、宋旭光:“以证据为根据,还是以事实为根据:与陈波教授商榷”,《政法论丛》2018年第1期,第43-52页。CSSCI 来源期刊。
16. 舒国滢、宋旭光:“司法过程中的事实与真:哲学思考与论证视域”,载张保生、童世骏主编:《事实与证据 首届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哲学与法学的对话》,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53-64页。
17. SHU Guoying and SONG Xuguang, Truth and Facts in the Judicial Process: A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 in ZHANG Baosheng and TONG Shijun (ed.), Proceedings of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Facts and Evidence: a dialogue between Philosophy and Law,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Press, 2018, pp.40-52.
18. 宋旭光:“依法裁判与民意诉求: 基于弹性法律秩序的方法论反思”,《浙江社会科学》2016年第2期,第49-55页。CSSCI 来源期刊。
19. 宋旭光:“面对社科法学挑战的法教义学:西方经验与中国问题”,《环球法律评论》2015 年第6期,第116-129页。CSSCI 来源期刊。
20. 宋旭光:“法学视角的图尔敏论证模型”,《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第1期,第116-129页。CSSCI 来源期刊。
21. 宋旭光:“为什么应当将法律看作是可废止的”,《人大法律评论》2016年第3辑,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65-182页。CSSCI 来源集刊。
22. 宋旭光:“法律可废止性理念的思想渊源”,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20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62-176页。CSSCI 来源集刊。
23. 宋旭光:“论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分标准”,李林、齐延平主编:《中国法理》(第3辑),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41-156页。
24. 宋旭光:“论法律决定的合规范性:以哈特与德沃金之争为主要依托”, 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15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03-214页。CSSCI 来源集刊。
25. 宋旭光:“裁判规范的概念及用语辨析”,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13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40-347页。CSSCI 来源集刊。
26. 宋旭光:“法理学的学科性质与研究进路”,《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第80-82页。
27. 宋旭光:“二阶司法证成程序的可能性”,《法制日报》2016年10月31日版。
28. 宋旭光:“中国法理学要为学术市场提供好产品”,《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6月21日第990期第4版。
29. 宋旭光:“法律实践、法学教育与法学的学科性质”,《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5年第4辑,第94-104页。
30. 舒国滢,宋旭光:“推进依法治国,重在执政党形成坚定的法治意志”(二作),载《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4年第8期,第9-11页。
31. 宋旭光:“司法裁判与可废止性,”刘大炜、陈维厚主编:《蓟门法学》(第三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
32. 宋旭光:“法条、民意与依法裁判:法条主义的一个新解读”,刘大炜、陈维厚主编:《蓟门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41-60页。

译文

1. 欧亨尼奥·布柳金:凯尔森论法的完备性和一致性(2013),宋旭光译,舒国滢主编:《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即将出版。
2. 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现实主义”法理论与纯粹法理论:评阿尔夫·罗斯的《论法与正义》,宋旭光译,即将出版。
3. 里卡尔多·瓜斯蒂尼:法律实证主义的意大利传统,宋旭光译,《剑桥法律实证主义手册》,即将出版。
4. 路易吉·恰索尼:从萨维尼到语言分析:博比奥眼中的法律实证主义,宋旭光译,《剑桥法律实证主义手册》,即将出版。
5. 玛利亚·克里斯蒂娜·雷东多:布柳金的分析法律实证主义,宋旭光译,《剑桥法律实证主义手册》,即将出版。
6. [荷兰]亚普•哈赫:“法律与可废止性,”宋旭光译,舒国滢主编:《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第三卷),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13-34页。
7. [荷兰]阿伦德•索特曼:“我们需要一种法律逻辑吗?”宋旭光译,舒国滢主编:《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第三卷),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35-49页。
8. [德]卡斯滕•贝克尔:“规则、原则与可废止性,”宋旭光译,雷磊校,舒国滢主编:《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第三卷),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50-63页。
9. [美]弗里德里克•绍尔:“论法律规则被假设的可废止性,”王志勇译,宋旭光校,舒国滢主编:《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第三卷),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64-79页。
10. [德]罗伯特·阿列克西:“法的安定性与正确性”,宋旭光译,《东方法学》2017年第3期,第 134-141页。CSSCI 来源期刊。
11. [荷兰]阿尔诺•劳德:“从法律到对话的法律:为什么法律证成应该被对话地形塑”,宋旭光译,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18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4-36页。CSSCI 来源集刊。
12. [美]弗里德里克•绍尔:“可废止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吗?”,宋旭光译,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17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12页。CSSCI 来源集刊。
13. [加拿大]瓦卢乔:“可废止性与法律实证主义”,宋旭光译,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16年卷(总第21卷),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250-272页。
14. [意]乔瓦尼•萨尔托尔:“合法性政策与合法性理论:从《香蕉》到拉德布鲁赫公式”,宋旭光译,雷磊编:《拉德布鲁赫公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21-250页。
15. [加拿大]大卫• 戴岑豪斯:“再论告密者案”,王进、宋旭光译,雷磊编:《拉德布鲁赫公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77-315页。
科研项目
1.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系统论视野下的数字法治基本问题研究”,子课题负责人。
2. 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计划”,负责人。
3.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法律规范适用的可废止性研究”(20FFXB010),项目负责人。
4. 深圳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思政教育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案例教学体系”(课题编号),项目负责人。
5. 2022年度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科技进步对法律发展的影响研究”(课题编号SZ2022B021),项目负责人。
6.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基于推论主义语义学的法律解释理论研究”(19YJC820051),项目负责人。
7. 2019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论司法裁判人工智能化的可能与限度”[CLS(2019)D01]。
8. 2017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项目“法学方法论更新问题研究”(CLS[2017]D10),项目负责人,已结题。
9. 2016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变迁社会的司法证成模式研究”(16SFB3005),项目负责人,已结题。
10. 2017年度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扶持项目“可废止论者的法律适用理论” (17QNFC12),项目负责人,已结题。
11. 2019年第1批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理论”(860-000002110177),项目负责人。
其他事项